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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19日 星期五

新創企業的智權實務:新創企業跨國智財生態圈





今天在濕地 T-Park Cafe舉辦的講座圓滿結束。感謝Jack Ko (美國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 以及黃沛聲律師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分享許多寶貴的經驗,還有台灣電子商務聯誼會 (TeSA)禾榮的智財顧問、以及大陸專利代理人抽空前來一起參與。

如同以往我們辦的講座,今天的討論氣氛也很熱烈。原本表訂4點結束的講座,到了4點只講了一半,而且大部份時間不是我在講,是來賓們自己在討論。我好像不是講師,而是像個主持人!等到我開始收東西關投影機,已經快5點了,心中滿滿的都是喜悅與充實感!

今天我們舉了很多實例,討論新創企業關於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實務上可以如何運作。事實上今天這個講座本身,包括這個場地、參與的來賓等,就已經實現了我所講的內容:建立一個各有所長、互相分享的新創企業跨國智財生態圈。

智財權的觀念對新創企業而言很重要。但,重要的事太多了:會計帳務很重要、財務規劃很重要,員工聘僱很重要、行政管理很重要。新創團隊才幾個人,怎麼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對新創團隊而言,講太多智財法律理論,教他們做再多專利商標佈局,往往沒有用。就算講到創業家能聽懂,實務上他們開發核心產品都來不及了,根本就沒有時間顧及智財的運作。

這時候,真正有用的,是一個資源充沛、真正專業、值得信任、而且對新創企業友善的跨國生態圈。這個跨國生態圈是分散式的,因此管理成本相對於跨國集團低,成員隨時可以平行協作,而且運作方式有很大的彈性。如果這個生態圈存在,那麼一定會有一些對新創企業真正有用的合作模式出現。近一兩年來,已經有看到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領域,為了創新創業而奮鬥,不斷有新的模式、新的嘗試出現,這些都很令人振奮。我想關於智財領域,我們也需要勇敢地做一些嘗試。

往後我們會持續舉辦相關的活動,實體活動與線上活動都會陸續推出。屆時還請大家多多支持指教喔。

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

CAFC關於專利耗盡的全院庭審判決:Lexmark Int'l, Inc. v. Impression Prods., Inc. (Fed. Cir., February 12, 2016) (en banc)


Lexmark Int'l, Inc. v. Impression Prods., Inc. (Fed. Cir., February 12, 2016)


這個全院庭審判決,判決文共129頁,主文從第7頁才開始 -- 光是法庭之友的名單就列到了第6頁,其中還包括了美國政府,可見這個案件受矚目的程度。不過內容有點長,如果沒空看,就花個兩分鐘,參考以下的整理吧。

* * *

本案的原告Lexmark在全球銷售兩種與自家噴墨印表機搭配的墨水匣:比較貴的,沒有單次使用/不可轉賣限制的「一般墨水匣」,以及打八折比較便宜的,單次使用/不可轉賣限制的「回收專案墨水匣」。回收專案墨水匣只能讓Lexmark回收,且內建特殊偵測晶片,買家就算自己填充墨水,墨水匣也不能再使用。

2016年2月13日 星期六

Motion to Amend in Inter Parte Review: "Prior art known to the patent owner" (Nike v. Adidas (CAFC, February 11, 2016))

Nike, Inc. v. Adidas AG (Fed. Cir., February 11, 2016)

MasterImage 3D, Inc. v. RealD Inc., IPR2015-00040, 2015 WL 4383224 (PTAB July 15, 2015)

Idle Free Sys., Inc. v. Bergstrom, IPR 2012-00027, 2013 WL 5947697 (PTAB June 11, 2013)

37 CFR 42.11 - Duty of candor

CAFC Partially Relaxes IdleFree Requirements for Amendments During IPR (Foley & Lardner, February 11, 2016)


CAFC在上個星期就Nike v. Adidas一案做出判決,針對Inter Partes Review中,Motion to Amend的諸多問題,做出許多見解,包括修改後claim的可專利性舉證責任、進步性的審查、書面揭露要求 (Written Description Requirement) 等等。以下僅針對最後一點,即在修改claim時,到底關於 "專利權人知悉的先前技術" 的意義,以及實務上應該怎麼處理,做出整理供參。

2016年2月5日 星期五

免費講座:新創企業的智權實務

報名連結



運用智慧財產權取得商場上的優勢,近來成為一門重要的顯學。然而對資源有限的新創企業而言,實務上應該如何管理與運作智慧財產權呢?

針對此主題,我們特別舉辦一場講座,從實例出發與大家分享心得,並邀請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律師事務所的合夥律師Jack Ko,以及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黃沛聲律師來一起與談,保證內容豐富且實用,而且會安排時間讓大家與律師自由對談。機會難得,請您千萬別錯過。

新創企業的朋友們,一起來喝杯咖啡聊聊吧

時間:2016年2月19日  下午14:00-16:00
地點:濕地 T-Park Cafe (台北市林森北路107巷10號1樓)
講師:劉致宏
與談:Jack Ko (美國Pillsbury Winthrop Shaw Pittman LLP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
            黃沛聲律師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人數:30名,額滿為止。
費用:免費 (Jack請大家喝咖啡聊天)
報名:點這邊報名

內容:
14:00-14:10    Introduction
14:10-14:50    IP concepts, examples and exercises
14:50-15:00    Break, Free Talk
15:00-15:40    Startup business plan with IP awareness
15:40-16:00    Farewell, Free 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