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案見解,專利申請前與他人簽署的合約,即使發明人作證合約目的是實驗使用,文字內容仍然可能在日後影響專利的新穎性。這值得專利從業人員與審約法務們留意。以下整理本案關於此爭點的重點,並提供實務建議供參。
判決原文連結:SUNOCO PARTNERS MARKETING v. U.S. VENTURE, INC., No. 2020-1640 (Fed. Cir. April 29, 2022)
依本案見解,專利申請前與他人簽署的合約,即使發明人作證合約目的是實驗使用,文字內容仍然可能在日後影響專利的新穎性。這值得專利從業人員與審約法務們留意。以下整理本案關於此爭點的重點,並提供實務建議供參。
判決原文連結:SUNOCO PARTNERS MARKETING v. U.S. VENTURE, INC., No. 2020-1640 (Fed. Cir. April 29, 2022)
北依利諾州地方法院於2022年3月29日,對Steven E. Berkheimer的專利做出因不明確而無效的即決判決 (summary judgement)。我們簡單整理本案兩個值得注意的要點供大家參考。
這次3月17日晚上七點的群帆讀書會,我們選了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今年的先例判決,介紹關於負面限制 (negative limitation) 在說明書的書面描述要求 (written description requirement) 的最新見解。此外,我們會順便整理關於書面描述要求的基本觀念,以及一些經典案例,方便大家掌握書面描述要件的脈絡。
這次我又拿磚頭砸自己腳,選了我最不擅長的,跟藥相關的案例。幸好聽說有執業專利師已經就這個判決,做好詳細的報告了。話說出外靠朋友,週四晚上有專家來當救兵了,真好。
關於這次的選讀判決,我個人是不太贊同多數意見的喔!有下載註記版判決文的朋友,應該從我的某個註記裡,看的出來我的不滿吧。關於我不認同的那個點,歡迎大家做好準備,週四晚上我們好好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