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案見解,專利申請前與他人簽署的合約,即使發明人作證合約目的是實驗使用,文字內容仍然可能在日後影響專利的新穎性。這值得專利從業人員與審約法務們留意。以下整理本案關於此爭點的重點,並提供實務建議供參。
判決原文連結:SUNOCO PARTNERS MARKETING v. U.S. VENTURE, INC., No. 2020-1640 (Fed. Cir. April 29, 2022)
依本案見解,專利申請前與他人簽署的合約,即使發明人作證合約目的是實驗使用,文字內容仍然可能在日後影響專利的新穎性。這值得專利從業人員與審約法務們留意。以下整理本案關於此爭點的重點,並提供實務建議供參。
判決原文連結:SUNOCO PARTNERS MARKETING v. U.S. VENTURE, INC., No. 2020-1640 (Fed. Cir. April 29, 2022)
這次的判決整理跟產品廣告造成專利新穎性喪失、請求項的解釋與申請歷史放棄、以及申請怠惰有關。第一件案件值得公司內部專利管理人員當成給業務單位的教案。第三件難得一見,就當故事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