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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6日 星期二

以Motion to Dismiss在美國專利訴訟中提早解決專利適格性的問題

OIP v. Amazon (Fed. Cir., June 11, 2015)

Eligibility 101: Motion to Dismiss Ends Another Patent (PatentlyO, June 15, 2015)


在OIP v. Amazon這個案子中,CAFC再次援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Alice案中的見解,認為原告的申請專利範圍請求的是不可專利標的,因此專利無效。自從Alice案後,軟體與商業方法的專利適格性的門檻變高了,因此CAFC作出這個判決並不令人意外。

本案真正值得注意的,是Mayer法官的協同意見書。他特別指出專利適格性問題是基礎問題,應該在訴訟過程中儘早解決:
I commend the district court’s adherence to the Supreme Court’s instruction that patent eligibility is a “threshold” issue, Bilski v. Kappos, 561 U.S. 593, 602 (2010), by resolving it at the first opportunity.
Amazon在這個案子中,是以Motion to Dismiss來提早解決專利適格性的問題。這並不是新的訴訟策略,早在多年前,Ultramercial v. Hulu案中,被告就用過了。而且當年被告聲請的是 pre-answer motion to dismiss for failure to state a claim,幾乎是訴訟一開打就先解決專利適格性的問題了。

這個訴訟策略,值得參考,想必可以大幅降低訴訟的人力、時間與金錢成本喔。以後收到訴狀,一看到是軟體或商業方法專利,就先考慮 motion to dismiss吧。

更深入的討論,以及實務上需注意的事項,請參考 Motion to Dismiss Based on Ineligiblility (Member only)。


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

微信商標糾紛案一審行政判決書

微信商標糾紛案一審行政判決書 (有删节) (中國知識產權律師網,2015年3月26日)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网络直播


“公共利益”下出荒谬的蛋 ——评“微信”商标注册行政纠纷案一审判决 (张伟君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李扬:“公共利益”是否真的下出了“荒谬的蛋”?———评微信商标案一审判决 (李扬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维护公共利益的路径选择 ——兼谈禁止“具有不良影响”标志注册条款的适用 (张伟君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商标挟持与注册商标权的限制 (崔国斌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商标申请人与在后使用人利益的冲突与权衡 (黄武双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

"微信"商标判决的几点“不良影响” (李俊慧 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行政判決書(有刪節) 


案號: (2014)京知行初字第67號
原告:創博亞太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
第三人:張某

2014年6月14日 星期六

關於Tesla的開放專利聲明


All Our Patent Are Belong To You (Teslamotor.com, June 12, 2014)

[Update] Beware Tesla Motors Inc CEO Elon Musk’s patent pledge, say experts (Financial Post, July 29, 2014)


Tesla的老闆Elon Musk在公司的部落格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其中最關鍵的一句話,是他宣布 "Tesla不會對善意使用其技術者提起專利訴訟":

Tesla will not initiate patent lawsuits against anyone who, in good faith, wants to use our technology.

這算是一個公開的Covenant Not to Sue。此聲明一出,馬上成為當天的網路熱門新聞。絕大多數人都稱讚Tesla關於專利的思維,認為其與其它公司的思維不同。

真的不同嗎?讓我們從幾個方向來思考。我先把我的結論寫在前面:

Tesla目前的專利策略,是在技術領先時,鼓勵大家用它的技術來作大市場。這其實並不罕見。


2014年1月28日 星期二

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Spherix Acquires 100 Rockstar Patents (IPWatchdog)


Spherix Acquires 100 Rockstar Patents (IPWatchdog.com, January 8, 2014)

之前謠傳Rockstar想出售專利的新聞

Google反擊Rockstar的相關文章


在Rockstar對多家Android廠商提起專利侵權訴訟之後,之前就傳出Rockstar想出售其專利。現在答案揭曉:原來是出售給另一家Spherix這個NPE。

原本同一包專利,現在分別由兩個NPE來收錢,其目的應該是想要把專利的收益極大化吧。當然這中間有很多可能的專利策略可以思考,比如把現在價值比較低的工業標準相關專利,交由運作效率更高的Spherix來授權,Rockstar則專注於非工業標準相關,且跟Android相關的應用型專利授權等等。

看來專利運用的策略,真的是越來越多元化,NPE之間都可以因應不同的策略進行專利的轉讓了。要是我是Google,看到別人為了對付Android陣營如此無所不用其極,我應該會急的跳腳吧。